每经记者 张寿林 边万莉 易启江 每经编辑 赵 云
在《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四年后,如今,央行又有大动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月24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由中国人民银行100%持股,法定代表人是黄晓龙,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此外,黄晓龙还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制度处处长欧阳昌民为监事。
也许你想说,这不就是央行成立了一个公司吗?其实不然。
直白地说,它与你个人、你的企业存款都有密切关系!为方便理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出了下面这20个问题和答案。
1.存款保险是什么,跟我有关系吗?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所以,从存款的角度来看,这和我们每个存款人息息相关,通过存款保险,切切实实保障了存款人资金的安全。
2.存款保险保费谁来缴?我需要缴吗?
存款保险的保费由银行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我们存款人不需要缴纳。
目前参加存款保险的机构有: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3.存款保险缴费标准如何?已经累积了多少资金?
银行缴纳的保费比率不一样。我国存款保险实施风险差别费率机制,银行的适用费率由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决定。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归集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4.我在一家银行存了100万,存款保险能保多少?
存款保险能保的限额为50万元。不过,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5.除了存款本金,我的利息可以保吗?
可以。《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施行限额偿付,目前本金加利息最高偿付金额50万元。
6.除了个人存款,企业的存款是否有保障,哪些存款不在保障范围?
从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看,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防范道德风险。
7.超出50万元限额的这部分存款,是不是完全没保障?
不是的。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8.我的钱存在大银行,是不是可以多赔一些?
不会的。不论银行大小,均按最高偿付限额赔付。
9. 50万元的保障限额,以后有没有可能提高呢?
有可能。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10.超出50万的存款,我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都能有保障吗?
能。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施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施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所以,如果存入多家银行,就以所存入银行为单位,每家银行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11.我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存款保险赔不赔?
不受保护。
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打破刚性兑付,即不保本保息。2018年7月20日,银保监会和央行先后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打破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这也意味着今后将没有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了。
因此,一旦出现中小型银行倒闭,由该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是没有保障的。但如果只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那么即使银行倒闭,投资人仍然可以拿着合同去向发行方赎回购买的理财产品。
12.我的钱是放在基金、小贷公司的,存款保险会管吗?
不受保护,自担风险。从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看,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防范道德风险。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13.我的钱存在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属于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吗?
原则上不受保护,除非法律制度另有安排。
为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但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14.在什么情况下,存款保险才会进行赔付?
从法律制度上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存款人有权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对于保障存款人利益非常重要,也是存款人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此,条例明确规定了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15.发生偿付情形时,我多长时间可以得到偿付?
7个工作日内。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尝付情形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16.各家银行的缴费比例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我国存款保险实施风险差别费率机制,银行的适用费率由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决定。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17.存款保险基金是谁在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应当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限于下列形式: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以及其他高等级债券;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19.存款保险基金有没有可能破产呢?
有分析指出,一旦破产的银行规模大或者数量多,存款保险基金也有可能会破产,但是这种几率几乎等于零,国外也没有出现过。从我国情况看,存款保险基金成立时间不长,由人民银行暂时代管,更是没有任何风险,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担心基金安全。
20.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国外也有存款保险吗?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截至2018年,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24个成员中已有22个成员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本文来自于每经网)
责任编辑:赵子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