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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篡改的奔驰车架号:鉴定显原车架号 车主申请再审|车架号_顺水鱼外汇财经_顺水鱼外汇网
2019-06-01 18:31  浏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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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踪被篡改的奔驰车架号:鉴定显出原车架号,车主申请再审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长沙“奔驰车架号篡改门”有了最新进展,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确认,唐女士奔驰车的车架号是锉改形成,并检验出原车架号码。

  这意味着,唐女士6年前从4S店买的奔驰车存在过两个车架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唐女士因为6年前购买的奔驰车车架号存在篡改问题,与4S店打了一场官司。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该车架号编号显示部分字符有冗余笔画,但不影响车辆使用,4S店不构成消费欺诈,撤销原一审“退一赔三”的判决,判决4S店赔偿唐女士5万元。

  但随后,唐女士在年检时,车辆却被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扣留,扣车原因正是“车架号改号”。

  长沙雨花交警返还唐女士被扣车辆凭证。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这起“奔驰车架号被篡改”引发的纠纷与争议,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在被扣车4个多月后,5月27日,长沙雨花区交警大队给唐女士发放了返还物品凭证,口头告知该奔驰车不是盗抢车辆,要求唐女士将车取回。

  剧情逆转即源于上述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最新作出的物证鉴定。但唐女士没有去领取该车。在她看来,疑虑仍然挥之不去:如何保证我们的车在别的地方不会再次被扣?谁应当对篡改车架号负责?

  唐女士出具的文书显示,湖南高院已于5月19日受理了她针对长沙中院判决的再审申请。

  湖南高院受理唐女士的再审申请。

  篡改真相:物证鉴定出“一车两号”

  唐女士于2011年6月1日,花费40.5万元从湖南华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美”)购买了一台奔驰E200L,由4S店代办上牌。

  然而,6年后的2017年7月,当唐女士首次开着奔驰去长沙市雨花区一车检站年检时,出现了一个她不能接受的事实:她被告知奔驰车过不了年检,原因是打刻在副驾驶座椅横梁上的车架号被篡改了。随后,卖车的4S店工作人员沟通检测站“做了手脚”才得以通过年检。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长沙、天心两级法院均认定,该车架号篡改的情况自4S店销售该车时,即已形成。至于被篡改了车架号的车辆,如何在4S店代办中通过车管所的审查,并理登记上牌,法院判决没有提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曾判决被告湖南华美消费欺诈,退一赔三,但长沙中院二审逆转:认定湖南华美不构成消费欺诈,撤销“退一赔三”。

  长沙中院认为,车架识别码编号显示部分字符有冗余笔画的问题或类似问题,不构成影响唐女士与湖南华美缔约的根本目的,该涉案车辆并未给唐女士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造成实质损害,未对其日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涉及唐女士较大的财产利益。但认为湖南华美在车辆交付时,未提醒唐女士对车架号进行检查,且在提车后的代办车辆登记手续时应该能发现前述情况却没有告知消费者,损害了唐女士的知情权,遂判决该公司赔偿唐女士5万元。

  但2019年1月2日,唐女士的奔驰车在进行正常年检时,在车检站被驻站交警扣留,理由是“擅自改号”。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简称VIN),在每一台机动车上是确定且唯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车辆在扣留期间,被警方送往鉴定。

  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报告,显出唐女士奔驰车的原车架号。

  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显示,5月22日,雨花交警大队将唐女士的湘A***9委托其鉴定,鉴定要求是:车架号是否锉改,如锉改请恢复。

  该报告称,送检奔驰现车架号码为“LE4HG4JB9BL032799”,该车先车架号在字体类型、大小、间隔距离等方面均不相一致,有打磨锉改痕迹,经过打磨抛光并用化学腐蚀的方法显现,显现出原车架号码为“LE4HG4JB1BL032800”。

  至此,唐女士奔驰车车架号被篡改的结论进一步清晰。该报告的检验结果是:送检车辆车架号“LE4HG4JB9BL032799”系锉改后形成,原车架号码为“LE4HG4JB1BL032800”。

  最新进展:交警通知取车,车主忧虑再被扣

  一方面法院二审判决车架号遭篡改不影响使用,另一方面,交警以车架号被篡改而予以扣留,唐女士不理解:自己的车都被扣了,几个月开不了,何为不影响使用?

  在被扣车4个多月后,唐女士有车不能开的境况迎来转机:长沙公安局物证鉴定报告出来后,5月24日,雨花交警大队通知唐女士奔驰被扣时的驾驶人、其丈夫谷先生去做笔录,并详细了解该车购买、使用及扣留过程。5月27日,谷先生收到雨花交警大队正式向他出具的返还物品凭证,告知其可以凭此领回扣留车辆。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凭证记载,唐女士的车于2019年1月2日因涉嫌盗抢的行为被扣留,移至雨花区停车场。谷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扣车时,正是因为车架号被“擅自篡改”,警方怀疑他的车是盗抢车辆。“交警(通知领车时)口头告诉我,他们已经调查了,我们的车不是盗抢车辆,所以可以领走。但没有给我其他书面凭证。”

  但谷先生表示,目前他和唐女士不会去取车,“现在这种情况,我不能保证我们的车开出门,尤其是开出湖南后,不会再次被扣。因为车架号修改的事实没有改变。”谷先生说,作为一名无辜的消费者,他不得不发出一个疑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车架号?谁应当对篡改车架号负责?”

  湖南华美相关人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车架号篡改的情况是厂家发货过来时就已存在。该车的厂家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其相关负责人于5月16日联系澎湃新闻,表示将去调查核实。但截至到发稿时为止,经多次催促,其仍无任何回应。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唐女士的奔驰车引发舆论关注后,5月11日,长沙中院合议庭曾接受湖南红网记者的采访回应“退一赔三”判决理由,从两个方面论述了湖南华美不存在消费欺诈的故意:

  “首先,湖南华美作为一个车辆专卖店,其出售的车辆车架识别号码编号部分字符有冗余笔画,该车出售前为全新车辆,其仅需退回车辆生产厂家,该退回行为不会给其造成损失,故其没有任何动机对识别号码编号进行修改或者隐瞒,其未主动告知车架识别号码编号部分字符有冗余笔画应属于认识错误或者未细致进行车辆检查的问题,不具备故意隐瞒的主观恶意。

  其次,从涉案车辆销售流程可见,唐女士向湖南华美签约订购车辆在先,湖南华美向唐女士交付车辆在后,唐女士与湖南华美签约时待购车辆尚未特定,唐女士在提车时具有车辆的选择权,无证据证明湖南华美缔约时即已知悉前述问题的存在。”

  未尽疑问:PDI必检车架号,4S店是否隐瞒

  奔驰4S店湖南华美是否有义务向唐女士提供一辆有唯一车架号的奔驰车?

  澎湃新闻注意到,长沙中院在回应中引用最高法的一份判例,提到了汽车行业存在的一个惯例——PDI指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多份汽车销售纠纷判例显示,法院也多次引用PDI情况作为裁判依据。

  公开资料显示,PDI是行业通称,全称是《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17年3月10日发布。该指引的起草单位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一汽大众销售责任公司、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利星行汽车等多家单位。该《指引》编制说明中称,PDI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汽车行业独特的服务,其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一辆合格的车”。

  湖南华美汽车销售公司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其交车检查单包括了车架号VIN(底盘号)。

  PDI服务的第一项即为:根据售前检验单,核对配置单上的有关信息,以及VIN(车辆识别代号)的一致性。

  “根据行业规范和厂家要求,经销商在收车后、销售汽车前,必须对新车进行全面的售前检查,即PDI检查程序,确认没有疑问后才将车售卖给顾客。PDI的检查操作包括检查车架号(VIN)的情况。”多家4S店销售人员对澎湃新闻说。

  “如果从厂家收车回来做过PDI,但存放时间比较久,卖给顾客之前,我们还会再做一次PDI。”一家奔驰4S店销售人员说。

  “奔驰厂家对PDI的检查,可能比其他公司还要严格。我们的PDI中,VIN都要手写誊抄,仔细核对,如果发现VIN有改动,我们是不会卖给顾客的,因为这必然影响上牌、年检。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是会与厂家联系的。”一名奔驰4S店市场负责人说。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唐女士与湖南华美的诉讼中,法院指出,“湖南华美出具的《经销商新车交收前检查单》,检查部分未包括车架号。”

  然而,澎湃新闻发现,该份《经销商新车交收前检查单》中,第二行即是VehicleIdentificationNumber(简称VIN)的检查,其中VIN号码为手写记录,其填入的号码,正是唐女士此前上牌的车架号码“LE4HG4JB9BL032799”,但该VIN对应的中文写的是“底盘编号”。

  “这个底盘号就是车架号,就是VIN,我们行业都是这么称的。”一家在奔驰销售行业从业多年的4S店工作人员说。同时,他还证实,该《经销商新车交收前检查单》正是奔驰汽车销售中的PDI检查。

  多家包括奔驰经销商在内的4S店行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很难理解湖南华美作为一家4S店在售前未检查车架号,或不知情车架号被篡改的情况,因为这是PDI的必检程序。

  唐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近日就其官司向湖南高院提出再审申请,5月15日,湖南高院予以受理,并其向下达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责任编辑:李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