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12日发布的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存在转嫁抵押登记费(已退还),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7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银监罚决字〔2017〕19号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单位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张明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转嫁抵押登记费(已退还),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7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广西银监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和讯网今天刊登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西违法转嫁抵押登记费》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