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监局关于'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辽银监复〔2017〕3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target='_blank' >沈阳浑南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辽营报〔2017〕10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2号令)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终止营业(营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3号)。
你部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并在完成相关注销手续的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辽宁银监局
2017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辽宁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终止营业的...》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