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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银监分局关于陈经学任职资格的批复顺水鱼财经
2019-05-13 14:42  浏览:8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南平银监分局关于陈经学任职资格的批复南银监复〔2017〕5号

' target='_blank'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陈经学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南农发银发[2017]3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核,准予陈经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阳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陈经学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行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监会南平监管分局

2017年3月9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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