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宽甸百丰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丹银监复〔2017〕3号宽甸百丰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修改《宽甸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宽村银字201718号)已收悉。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及《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监事会成员由原3人增加到5人。
二、核准你行行长1人,副行长2人。本行行长由原董事长兼任修改为由董事会聘任。
三、你行接到批复后,尽快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正式文件报告丹东银监分局。
此复。
丹东银监分局
2017年3月3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丹东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宽甸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