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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宝成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顺水鱼财经
2019-05-13 14:18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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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银行(' 600016,' 股吧)宝鸡分行:

你分行《关于' target='_blank'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宝成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民银宝发〔2016〕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宝成社区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宝鸡市清姜路70号(清姜路东)宝成7号高层住宅小区。业务范围为: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授权你社区支行经营的业务。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文、单位介绍信到宝鸡银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三、以上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宝鸡银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自动失效,宝鸡银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17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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