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朝颖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13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信达关于对任朝颖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总报〔2017〕1号)和《关于任朝颖任职资格审核补正材料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 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重庆银监局审核,任朝颖具备非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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