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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监局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筹建的批复顺水鱼财经
2019-05-13 14:03  浏览:10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关于广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筹建的批复粤银监复〔2017〕35号

广州' 银行

你单位《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清远分行的请示》(广银报〔2016〕33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英文全称:BANKOF GUANGZHOU CO., LTD. QINGYUAN BRANCH),简称:广州银行清远分行(英文简称:BANK OF GUANGZHOU QINGYUAN BRANCH);地址:清远市清城区。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工作接受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

此复。

2017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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