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泗槐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清银监复〔2017〕2号' target='_blank'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你单位《农行清远分行关于对黄泗槐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清远发〔2017〕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泗槐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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