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中新' target='_blank' >经纬客户端1月25日电 1月25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 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 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一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建立企业境外投资合作黑名单制度,明确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标准,定期更新黑名单并向'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将符合黑名单标准的企业信息报送银行业协会。
据银监会官网显示,截至目前,中资银行在境外设立了超过200家一级分支机构,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 一带一路”沿线26个国家设立了62家一级分支机构。在监管合作方面,银监会已与67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或合作协议。在64个“一带一路”国家中,银监会已与27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MOU或合作换文。
此次发布的《意见》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提出一系列具体监管要求,旨在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战略定位、风险防范、机构布局的监管指导。
《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并购贷款业务,应综合考虑并购方的资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稳健性、自筹资本金充足情况,并购标的的市场前景、未来盈利、国别风险、并购协同效应等因素,充分考虑并购过程中的交易操作风险和业务整合风险,审慎介入周期性行业及跨行业的境外并购项目。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内保外贷等跨境担保业务,应加强融资第一还款来源分析,审慎评估借款及担保主体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严格遵守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于境外重点国家和地区机构布局,《意见》提出,应重点在走出去企业相对集中、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需求或潜在需求较大的区域完善布局。
此外,《意见》要求' 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等情况,建立境外投资合作企业黑名单制度。明确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标准,定期更新黑名单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将符合黑名单标准的企业信息报送银行业协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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