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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西藏监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拉萨柳梧支行筹建的批复顺水鱼财经
2019-05-13 13:17  浏览:6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藏银监复〔2017〕2号

农行西藏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农行西藏分行营业部筹建拉萨柳梧支行的请示》(农银藏营发〔2016〕22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部筹建' target='_blank'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柳梧支行。

二、你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筹建工作,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你部应在筹建期满前1个月内向受理机关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三、筹建工作结束后,你部应在筹建期满前提出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2017年1月7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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