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银监复〔2017〕1号' target='_bl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分行《关于核准余志伟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函〔2016〕142号)收悉,依据《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监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余志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接此批复后,及时将余志伟的任职文件报我局。
2017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西藏监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