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业" border=1 align=middle>人们期待已久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当前,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现状如何?进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对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有什么新举措?
【焦点1】
农民可发起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目前,民间资本参与了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和股权优化。不少民间资本还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要股东。
对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的范围、对象没有限制。《意见》明确,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商行重组;支持农民、农村小企业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发起设立或参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增资扩股;支持民营企业投资' 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焦点2】
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降至15%
银监会负责人介绍,截至2011年底,在已批准组建的726家村镇' 银行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82%。
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意见》调整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原来的不低于20%降低到15%。同时明确,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焦点3】
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意见》强调,符合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依法改制为村镇银行。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互利合作,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银行业要不断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根据民间投资特点,积极开展融资模式、服务手段和产品创新。《意见》从服务机制、资源配置、产品创新等方面,对银行业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