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 外汇管理局6月29日晚间发出通知,自今日起下放十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至分局、支局或' 银行,下放的审批权涉及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个案等。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分局的三项业务包括: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个案;符合现行法规确定的资本项目管理原则、但相关文件和业务操作规程中无明确规定的个案;境内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核定。